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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民币借记卡或以汇款缴交留位费安排
 
 
使用人民币借记卡或以汇款缴交留位费安排
 
大学将按申请人的国家统一高考成绩及入学面试表现综合评估,择优录取。个别申请人如在高考中考获非常优异的成绩,或有可能获大学豁免入学面试直接录取。
 
获大学录取者,我处将以电话通知确认接受录取的指定限期,网上系统(http://www.hkbu.edu.hk/mainland/app亦会显示申请人已获录取的本科专业,届时申请人可登入网上系统,点击申请状况查阅详情。
 
学生若接受录取资格,需于接到通知后一至两天内填妥确认回执及缴交留位费(押金),以确认录取资格。该款项将转为上学期部份学费。接受录取资格者,请以人民币港币缴交留位费。缴费方法如下:
 
一、    人民币借记卡网上缴费
以人民币借记卡直接于网上缴交留位费,金额为人民币13,640元。选择以人民币借记卡缴费者须注意以下各项:
  1. 进行网上缴费前须先确保借记卡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及提高支付限额至我校指定金额。由于办理有关手续需时,持卡人若未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或须提高支付限额,请尽快拨打发卡行客户服务热线咨询或亲身前往所属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2. 缴费前先到以下网页参阅各主要银行的支付说明:http://www.ips.com.cn/help/help_gr_03.shtml

  3. 申请人缴费后可即时通过网上银行核实该笔缴款记录。申请人必须避免重复缴费,以免造成银行重复划款。多缴金额恕不退还。支付步骤将容后于网上系统内公布,敬请密切留意。
二、    电汇缴费
以电汇缴交留位费者,可于网上系统内下载录取通知书,以便到银行办理缴费手续。留位费金额为港币15,300元(当中港币300 元为银行收取的电汇手续费)、银行名称及账号等资料将容后公布,敬请密切留意。缴费后,电汇凭证回单须立即以传真或电邮方式交回我处,以确认录取资格。
 
留位费一经缴交,恕不退还。获录取申请人只需缴费一次,如透过不同途径缴费多于一次者,将不获退还多交的金额。
 
注意事项
 
国家教育部规定在内地自主招生的香港高校须于77日结束录取,并呈交确认接受录取的学生名单。凡于今年77日或之前确认接受香港浸会大学正式录取者,名单将送到各省市级招办,内地高校将不再予以统一录取。未获我校录取或放弃学额者则不受影响。